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

{泰雅虹橋生生不息-米路.哈勇}畫展

















展覽期間期 中華民國98年8月2日
至9月13日
展覽地點:台北市凱達格蘭文化館
8月6日(四)13:30 開幕茶會
8月9日(日) 14:00-15:30 藝術家面對面-從泰雅文化到創作靈感
8月8日至9月12日 隔週六 14:30-15:00 傳唱泰雅生聲不息
8月16日至9月13日 每週日 14:00-16:00 泰雅紋畫創意商品教學

凱達格蘭文化館網站歡迎進入參觀留言
http://www.ketagalan.taipei.gov.tw/News/ShowNewID=69
地址:台北市北投區中山路3-1號 (02)28986500 凱達格蘭文化館

米路.哈勇 來自復興鄉的青年,從小到大一直朝著自己目標而前進,
希望藉由他的畫而感動大家
~介紹給部落的村民~

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

2009大同彩虹之星(Rainbow Star)全國歌唱大賽比賽


2009大同彩虹之星(Rainbow Star)全國歌唱大賽比賽辦法:唱將需要的是什麼?需要的是過人勇氣!想證明自己真的很能唱嗎?那你還在等什麼?就是趁現在!電視台一流樂隊、媲美星光大道的炫麗舞台、
你會是小胖老 心 中鐘意~直接可以pk星光六班的第一人選嗎?
等你來挑戰喔!

一、辦理單位:(一)指導單位: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、宜蘭縣政府

(二)主辦單位:宜蘭縣大同鄉公所

(三)承辦單位:野人家族藝能經紀

(四) 協辦單位:大同鄉民代表會

二、比賽時間及地點:
(一)初賽時間:98年8月15日(星期六)8時至16時止。

初賽地點:宜蘭縣大同鄉泰雅生活館(宜蘭縣崙埤村朝陽60號

泰雅生活館聯絡電話:03-9802143)。

(二)複賽時間:98年8月22日(星期六)9時至12時止。

複賽地點: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前廣場(宜蘭縣崙埤村朝陽38號,

大同鄉公所聯絡電話:03-9801004-113)。

(三)決賽時間:98年8月23日(星期日)9時至12時止。

決賽地點:同複賽地點。

三、參賽資格:15~40歲不分族群,嚮往舞台秀出自我的朋友(已簽約唱片藝人、職業歌手不得

報名參加,未滿15歲需簽立家長同意書)。

四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8年7月 24 日(星期五)下午17點截止。

五、比賽規則(一)(千人海選賽)初賽:演唱方式~以不插電(清唱或可自備伴奏樂器演唱)  每人演唱30秒為限,評審全舉3個叉牌表示未能過關,兩個叉牌可追加敗部 復活機會!
(特殊藝表演)限時30秒,兩叉牌同時取消敗部復活成功\!當日晉級複選名額共30名。
備 註:晉級名單於當日比賽結束公佈~同時登於活動網站,供參賽者點閱 \查詢)。

(二)(菁英保衛戰)複賽:kala伴奏,每人演場自選曲整首,按照正規賽 

評比方式~當日晉級決選名額共10名。備註:參賽名次積分若相同者!

可同時晉級決選名額,決選名額可遞增。  

(三)(歌王歌后爭霸戰)決賽:由八大電視台樂隊LIVE演奏,每人演場二首

(指定曲和自選曲),照正規賽評比方式~總決選出總冠軍、亞軍、季軍

及特別獎三名。    

備註:指定曲依本辦法第十三點之歌曲為限。

六、報名方式:請以電腦繕打報名表(電子檔名為參賽選手姓名),以e-mail方式傳至野人藝

能 經紀zsaki316@yahoo.com.tw大同彩虹之星工作小組,於報名期限內將報名

表以傳真、郵寄或親洽方式,送達承辦單位-野人家族藝能經紀完成報名程序

;報名表格請至活動網站下載。

七、評分標準:(一)決賽總分100分,音色技巧40分、台風30分、服裝造型20、音準10 分。  (二)總分若相同者,由各評審委員開會後決議之。

八、評審委員:(一) 初、複賽評審委員依比賽當日為準。

(二) 決賽評審軍團建議名單如下:

1、中視超級星光大道評審-(小胖老師) 袁惟仁

2、原視音雄榜評審-(金曲歌王)沈文程

3、第四十五屆金馬獎最佳新人獎-圖騰樂團主唱(姜聖民suming)

九、獎勵事項: (一)冠軍獎金新台幣10萬元及泰雅特製精神獎盃1座。

(二)亞軍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泰雅特製精神獎盃1座。

(三)季軍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泰雅特製精神獎盃1座。

(四)第4-10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。

(五)特別獎-奬金5,000元。

1、熱情沙漠獎-(親友團人氣指數)。

2、媚力四射獎-(舞台魅力指數)。

3、七彩霓虹燈獎-(最佳服裝造型)。

十、大會指定曲:1.無人熟識(張清芳)2.失戀無罪(A-LIN)3.別在傷口灑鹽(張惠妹)

4.Onenight in北京(信樂團/阿信)5.我愛過(江蕙)6.妳把我灌醉(黃大煒)

7.對的人(戴愛玲)8.停不了的愛(葉璦菱)9.癡情乎人心疼(蔡小虎)

10.彩虹(紀曉君)11.Carzy in love(碧昂斯)12.我相信(楊培安)

13.WheneverWherever(shkira)14.最後的戀人(金素梅)

15.yes or no(張惠妹)16.堅持(翁立友)17.一千個傷心的理由(張學友)

18.回家(順子)19.港都夜雨(齊秦)20.不甘心不放手(動力火車)。

十一、其他注意事項:

(一)請各參賽者於比賽前30分鐘,向大會報到,逾時未報到者,而無正當理

由 或足茲證明者,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

(二)各階段比賽完畢,為尊重賽制完整性!請參賽者發揮運動家精神,於活動

成績公佈後方可離開。

(三)爲簡便籌備活動之行政效率,有關參賽者報名完成後,由承辦單位

(野 人家族藝能經紀)逕行編排出場序號,出場序號請各位參賽者於

98年8月7日以後至活動網址查詢,不另通知各參賽者。

(四)各隊於比賽相關事項有爭議或疑議時,由承辦單位召集評審委員協

商決定之。

(五)活動網址如?a href="Uhttp://www.datong.e-land.gov.tw/。

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follow">Uhttp://www.datong.e-

land.gov.tw/。

(六)參賽者若未依比賽相關辦法或發生欺騙行為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得

追回所頒之獎項。

(七)比賽結束當天頒獎,得獎者須親自上台授獎,唱名三次不到者,視同

放棄權義。

(八)活動諮詢事宜請洽~野人家族藝人經紀聯絡電話:0928-061-113

陳先生 0930-088-153萬先生(02)8672-6377轉1101

傳真:(02)8672-6377

郵寄地址:台北縣三峽鎮大德路213號A棟10樓之1。

(九)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所修訂後通知。

【繽紛大同.原音飆唱彩虹之星歌唱大賽報名表】參賽編號__________

(承辦單位填寫)姓名/綽號 性別/年齡 身高/體重出生年月日 星座/血型 學校/科系 公司/職業 公司電話(O) 家裡電話(H) 手機 E-mail 通訊地址 自我簡介 比賽經歷 1.2.3.身分證正面電子檔 身分證背面電子檔初賽自選曲 原唱者 複賽自選曲 原唱者 決賽指定曲 原唱者 決賽自選曲 原唱者 【生活照片黏貼處】步驟:插入→圖片→從檔案→選取照片來源

注意事項:◎總決賽以現場樂隊伴奏,報總決賽比賽歌曲時,請註明:原唱 者、男女Key、

伴奏 曲調。

◎請慎選比賽歌曲,歌曲選定後不得更換。如需自彈自唱者請自備樂器,在報名表

比賽歌曲欄內備註及與大同彩虹之星工作小組聯繫確認。

◎請以姓名作為報名表的檔名。(例:方大同.doc)

◎填完報名表格後,請e-mail至大同彩虹之星工作小組zsaki316@yahoo.com.tw

◎如要傳真或郵寄報名表請註明”收件人:萬盛雄先生”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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